一级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应当自取得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全国消防工程师注册流程和方法:
第一步:进入社会消防服务技术信息系统主页,点击“注册消防工程师”,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界面,选择“初始注册”;
第二步:输入账号、密码和校验码,点击“登陆”按钮;
第三步:进入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后点击“初始注册”菜单;
第四步:录入表格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后,需选择受理窗口
第五步:提交后,可在注册消防工程师首页“审核信息”栏目中查看当前申请状态,如被“退回”可补充信息后继续提交;进入“正在处理”页面后点击“撤回”按钮,可撤回申请(待预审通过后,进入此页面可打印申请表格)。
初始注册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三)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
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